一、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1、2017年决算收入数865.84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数838.77万元,占总收入的97%。
2、2017年决算支出数865.84万元,其中基本支出214.19万元,占总支出数的24%,项目支出651.65万元,占总支出数的76%。
3、2017年决算收入数865.84万元,较上年3098万元减少72%,2017年决算支出总数865.84万元,较上年2791.61万元减少69%。
4、年末结余结转情况:年末结余结转为335.7万元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二、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财政拨款收入”、“事业收入”、“经营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
三、年初结转和结余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四、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五、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经费,是指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
六、机关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来源:区财政局
编辑:罗亚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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